一、介绍
1、印度尼西亚第19/1992号商标法制订于1992年8月28日,于1993年4月1日正式生效。第21/1961号旧商标法同时废止。有关商标的法律还包括1993年初颁布的新商标法实施细则。
2、商标权产生的基础已由使用在先原则改为注册在先原则。商标的在先注册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商标权要求商标注册基于善意的权利要求。
3、商标种类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
4、印度尼西亚商品及服务分类体制采用双轨制。商品及服务共分35类,前34类采用国际分类,第35类采用本国分类,主要指服务分类。
5、印度尼西亚参加的国际条约及国际组织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斯德哥尔摩文本)》,《商标法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国家英文缩写:ID
二、费用及资料
项目 | 第一个类别 | 每增加一个 | 备注 |
商标查询 |
英文:1500 图形:2000 |
英文:1500 图形:2000 |
官方回执:一个月 注册时间:12-15个月 一份申请五个产品 须签订委托书 |
商标注册 | 请来电咨询 | 请来电咨询 | |
需提供:商标申请人名称、地址、类别、产品及服务名称、商标图样 公告期:两个月 有效期:10年 |
三、公证认证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