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绍
1、前越南共和国(南区越)和越南民主共和国(北越)于1976年7月6日正式统一,组成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实施的法律为1982年12月14日生效的商标法,1989年2月11日颁布的保护知识产权法令;及1996年10月24日颁布的政府法令。越南注册商标采用申请在先与使用在先相结合的原则。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彩色商标的注册申请。
2、越南已分别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马德里指定费用:100CHF
3、根据实务经验,申请商标如为纯中文商标,最好加上拼音,否则会因不符合其规定而驳回。
国家英文缩写:VN。
二、费用及资料
项目 | 第一个类别 | 第二个类别 | 备注 |
商标查询 | 1500 | 1500 |
官方回执:2周 注册时间:12-18个月 须签订委托书 |
商标注册 | 请来电咨询 | 请来电咨询 | |
需提供:商标申请人名称、地址、类别、产品及服务名称、商标图样 公告期:3个月 有效期:10年 |
三、公证认证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