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绍
1、现行台湾地区商标第1条规定:“为保障商标权及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工商企业正常发展,特制定本法。”
2、现行台湾地区商标法主要架构是建立于1973年,期间虽有多次修正,仍维持其基本章节及条文。2003年5月28日修正后商标法共分10章、94条件,引进许多新制度。
3、台湾实行一案多类别注册,即几个类别可以在一份申请提出
地区英文缩写:TW。
二、费用及资料
项目 | 第一个类别 | 每增加一个 | 备注 |
商标查询 | 无 | 无 |
官方回执:2周 注册时间:7-12个月 须签订委托书 |
商标注册 | 请来电咨询 | 请来电咨询 | |
需提供:商标申请人名称、地址、类别、产品及服务名称、商标图样 公告期:3个月 有效期:10年 |
三、公证认证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