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绍
1,1993年1月1日斯洛伐克斯洛伐克分裂为两个独立的国家-----斯洛伐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
2,1993年1月1日前斯洛伐克斯洛伐克专利局核准的商标注册在斯洛伐克共和国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确认。
3,对于1992年12月31日在斯洛伐克斯洛伐克尚未结案的申请,斯洛伐克共和国工业产业局将自动继续进行审理。1993年4月29日通过了新的工业产权法。
4,在斯洛伐克商标权基于注册获得。
5,斯洛伐克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申请
6,斯洛伐克采用《商品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尼斯分类协定》
7,斯洛伐克共和国已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声明:自1993年1月1日起原斯洛伐克斯洛伐克加入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管理的所有条约在斯洛伐克共和国继续适用,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商标法条约》、《里斯本协定》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马德里指定费:100CHF
斯洛伐克英文缩写:SK
二、费用及资料
项目 | 第一个类别 | 每增加一个 | 备注 |
商标查询 | 2500 | 2500 |
官方回执:一个月 注册时间:4-6个月 须签订委托书 |
商标注册 | 请来电咨询 | 请来电咨询 | |
需提供:商标申请人名称、地址、类别、产品及服务名称、商标图样 公告期:三个月 有效期:10年 |
三、公证认证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