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绍
1,1990年10月3日,原东西德实现统一。根据同一天生效的有关德国商标和领土延伸到的过去商标国际注册商标的统一条约的第二部分规定,自该条约生效后提交的商标申请应依照原西德的法律注册并在整个德国生效。新的商标法于1995年1月1日生效。
2,德国法律规定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
3,在德国,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可以依法申请注册
4,德国采用的是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但是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一个申请可以包括多个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只是申请人应该按照类别的多少缴纳规费
5,目前,德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马德里协定议定》、《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尼斯分类》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马德里指定费:100CHF
德国的缩写为DE
二、费用及资料
项目 | 前三个类别 | 每增加一个 | 备注 |
商标查询 | 1500 | 1500 |
官方回执:一个月 注册时间:3-6个月 须签订委托书 |
商标注册 | 请来电咨询 | 请来电咨询 | |
需提供:商标申请人名称、地址、类别、产品及服务名称、商标图样 公告期:三个月 有效期:10年 |
三、公证认证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