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国家阶段 | |
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 |
依据PCT 22(3): 优先权日起34个月 依据PCT 39(1)(B): 优先权日起34个月 |
国际申请文件需译成 | 波斯尼亚语,克罗地亚语,塞尔维亚语 |
进入国家阶段需翻译的内容 |
依据 PCT 22条: 说明书, 权利要求书 (如原文件修改,原始文件和修改文件都需要提交,并依据PCT19条附加声明), 附图中的文字, 摘要 依据PCT39(1):说明书,权利要求,附图中的文字,摘要(如果这些部分被修改,原始文件和修改文件都需要提交) |
是否需要国际申请副本 | 是 |
国家阶段规费: |
货币单位: 可自由兑换的马克(BAM) 申请费和公开费 详情请在线咨询,或拨打400电话免费咨询。 —申请文件超过30页每页附加费 BAM 2 —权利要求超过10项,每项 BAM 10 公开费 BAM 40 |
费用减免及退费 | 申请人是发明人有减免 |
特殊要求 |
申请人非波黑居民需指定代理人 |
谁可以作为代理人 | 注册的专利代理人 |
是否可请求恢复优先权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