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国家阶段 | |
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 |
依据PCT 22(1): 优先权日起30个月 依据PCT 39(1)(a): 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国际申请文件需译成 | 德语 |
进入国家阶段需翻译的内容 |
依据 PCT 22条: 说明书, 权利要求书 (如有修改,原始文件和修改文件都需要提交,并依照PCT19条附加声明), 附图中的文字, 摘要 依据PCT39(1):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中的文字,摘要(若任何部分被修改过原始文件和修改文件都需提交) |
是否需要国际申请副本 | 否 |
国家阶段规费: |
货币单位: 欧元(EUR) 发明 申请费 10项权利要求以内 详情请在线咨询,或拨打400电话免费咨询。 超出10项权利要求,每项 EUR 30 第三年年费 EUR 70 |
费用减免及退费 | 德国作为接受局个别费用有减免 |
特殊要求 |
若申请人非德国居民,须指定代理人 |
谁可以作为代理人 |
在德国、欧盟成员国、欧洲经济区注册的专利代理人 任何居住于德国的自然人 |
是否可请求恢复优先权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