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比亚国家阶段 | |
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 |
依据PCT条约 22(3):优先权日起31个月 依据PCT条约 39(1)(b):优先权日起31个月 |
国际申请文件需译成 | 英文 |
进入国家阶段需翻译的内容 |
依据 PCT 条约22:说明书,权利要求(如有修改,需一同提交修改前后的内容),附图中的文字,摘要 依据 PCT 条约39(1):说明书,权利要求,附图中的文字,摘要(如有修改,需一并提交原始申请内容和附在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中的修改内容) |
是否需要国际申请副本 | 否 |
国家阶段规费: |
货币单位:纳米比亚元(NAD) 发明: 申请费: 详情请在线咨询,或拨打400电话免费咨询。 年费: 第3到第6年,每年: NAD 8 第7到第9年,每年: NAD 12 第10到第20年,每年: NAD 20 |
费用减免及退费 | 无 |
特殊要求 |
所有申请均需由申请人指定代理人,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国际申请译本一份 如果在国际申请中的“请求书”部分没有列明发明人的姓名和地址,则需要提供该信息 申请人不是发明人时,需提供申请人有权提出专利申请的证明 如果申请人与提出在先申请的申请人不是同一人,则需要提供申请人有权依该在先申 请要求优先权的证明 如果申请人或者其姓名在国际申请日后变更并且没有反映在国际局的通知上则需要相关证明文件 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的电子表格 |
谁可以作为代理人 | 任何在纳米比亚注册的代理人或律师 |
是否可请求恢复优先权 | 可以,请向该局咨询请求可适用的标准和/或一切相关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