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国家阶段 | |
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 |
依据PCT条约 22(1):优先权日起30个月 依据PCT条约 39(1)(a):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国际申请文件需译成 | 西班牙文 |
进入国家阶段需翻译的内容 |
依据 PCT 条约22:说明书,权利要求(如有修改,需一同提交修改前后的内容并附PCT条约19条项下的所有声明),附图中的文字,摘要 依据 PCT 条约39(1):说明书,权利要求,附图中的文字,摘要(如有修改,需一并提交原始申请内容和附在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中的修改内容) |
是否需要国际申请副本 | 否 |
国家阶段规费: |
货币单位:智利比索(BRL)
实用新型: |
费用减免及退费 | 无 |
特殊要求 |
如果在国际申请中的“请求书”部分没有列明发明人的姓名和地址,则需要提供该信息 如果申请人的姓名变更发生在国际申请日以后,并且没有反映在国际局的通知上,则需要提供证明文件 有关该申请人有权申请或被授予专利的任何文件 有关该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任何文件 国际申请的译本一式两份 指定代理人的出具授权委托书 |
谁可以作为代理人 | 在智利有住所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 |
是否可请求恢复优先权 | 可以,该局对请求允许适用“过失”与“正当注意”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