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国家阶段 | ||
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 |
依据PCT条约 22(1):优先权日起30个月
依据PCT条约 39(1)(a):优先权日起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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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申请文件需译成 | 葡萄牙文 | |
进入国家阶段需翻译的内容 |
依据 PCT 条约22:说明书,权利要求(如有修改,需一同提交修改前后的内容),附图中的文字,摘要
依据 PCT 条约39(1):说明书,权利要求,附图中的文字,摘要(如有修改,需一并提交原 始申请内容和附在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中的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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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国际申请副本 | 否 | |
国家阶段规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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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减免及退费 | 无 | |
特殊要求 |
如果申请人的姓名在国际申请日后变更并且没有反映在国际局的通知上则需要相关证明文件 将优先权的申请文件和权利主张许可翻译成葡萄牙语以便获得支持 非巴西的居民需要委托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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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作为代理人 |
任何居住在巴西的专利代理人或者律师,专利代理人必须取得国家工业产权局授予的专利事务 职业资格,律师必须取得巴西律师委员会(OAB)授予的职业资格 专利代理人名单可从国家工业产权局或者从巴西工业产权代理协会(ABAPI)处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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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请求恢复优先权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