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国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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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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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PCT条约 22(3):优先权日起31个月
依据PCT条约 39(1)(b):优先权日起3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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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申请文件需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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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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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国家阶段需翻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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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PCT 条约22:说明书,权利要求(如有修改,只需提交修改后的内容,并一同提交PCT条约19条项下的所有声明),附图中的文字,摘要
依据 PCT 条约39(1):说明书,权利要求,附图中的文字,摘要(如有修改,只需提交附在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中的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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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国际申请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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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只有在他/她没有收到PCT/IB/308表格并且该局也没有根据PCT条约20的规定从国际局处收到国际申请副本时才被要求提交一份国际申请的副本,这种情况一般存在于申请人按照PCT条约23(2)的规定明确提出提前进入国家阶段的请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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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阶段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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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单位:新西兰元(NZD)
发明或者增补专利:
申请费:详情请在线咨询,或拨打400电话免费咨询。(新西兰居民需加上商品和服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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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减免及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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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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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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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国际申请中的“请求书”部分没有列明发明人的姓名和地址,则需要提供该信息
有关发明人和有权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声明
新西兰境内的有效通信地址(不强制委托代理人,但委托代理人申请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经认证的国际申请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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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作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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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在该局注册执业的专利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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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请求恢复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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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该局对请求适用“正当注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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