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20多个国家在慕尼黑举行外交会议,讨论欧洲专利的授权步骤并最终签署了欧洲专利公约。4年后,于1977年10月7日公约开始生效。
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的法律框架,欧洲专利局享有授予欧洲专利的权利。1978年6月1日第一件专利申请提交。同年,欧洲专利局在柏林和海牙选址。
提交数据反映出欧洲专利局的的飞速发展:1983年有10万件申请提交,8年后总数达到50万件。1997年提交数据已经达到了百万件。
欧洲专利局
欧洲专利局为发明人提供统一的专利申请步骤,使发明人可以在多达40个欧洲国家进行专利的保护。欧洲专利局的使命是鼓励创新,促进经济发展,依据欧洲专利公约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欧洲专利局将会一如既往的为欧洲的创新做出贡献,并在发展全球高效专利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
欧洲专利局的主要任务是授予欧洲专利,并依照专利合作条约为专利申请进行检索和实质审查。欧专局也负责对异议的审查。申诉委员会负责对上诉做出决定。欧专局也提供专利信息和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