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简介
哥斯达黎加是北美洲的一个共和国,北邻尼加拉瓜,南与巴拿马接壤,是世界上第一个不设军队的国家,首都在圣何塞。其工业以轻工和制造业为主,主要有纺织、器械、食品、木材、化工等。
哥斯达黎加是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和专利合作条约(PCT)的成员国,专利事务主管机关是哥斯达黎工业产权登记处,隶属于国家司法与和平部。哥斯达黎加于1983年颁布《发明、工业设计与实用新型法》,最新修订时间为2008年。哥斯达黎加专利保护类型有三类,分别是发明(保护期自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保护期自申请日起10年)及工业设计(即外观设计,保护期自申请日起10年)。
二、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须向哥斯达黎工业产权登记处提出,专利申请文件使用西班牙语。外国人申请专利需委托有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或者提供哥斯达黎加境内的有效地址。哥斯达黎加专利体系采用先申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