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简介
格林纳达位于东加勒比海向风群岛的最南端,南距委内瑞拉海岸约160公里。工业不发达,有小型加工制造业,包括农产品加工、饮料、酿酒、制衣、矿业开采等。
格林纳达是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和专利合作条约(PCT)的成员国,专利事务主管机关是格林纳达公司事务与知识产权登记处,隶属于法律事务部。格林纳达于1898年颁布《专利法案》;1924年颁布《英国专利注册法案》,规定英国专利法适用于格林纳达,专利的授权日与有效期参照英国专利法规定;1928年颁布《英国外感设计保护法案》,规定在英国工业品外观设计有效期间向格林纳达提出申请,其也应在格林纳达得到类似的权利保护。格林纳达专利保护类型只有一类,即发明(保护期自授权日起14年),但是在英国获得授权的外观设计可以向格林纳达提出申请收到保护。
二、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须向格林纳达最高法院登记处提出,专利申请文件使用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