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简介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是一个位于中美洲加勒比海南部、紧邻于委内瑞拉外海的岛国。其工业以石油、天然气开采和炼油为主,其次为建筑业和制造业,主要制造业有化肥、钢铁、食品、烟草等,特多是世界上最大的氨肥和甲醇出口国。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是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和专利合作条约(PCT)的成员国,专利事务主管机关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知识产权局,隶属于法律事务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于1996年颁布《专利法案》,2000年修订;2000年颁布《知识产权法案》;1900年颁布《专利与外观设计法案》,最新修订时间为2007年;1939年颁布《专利、外观设计、版权与商标紧急法案》,最新修订时间为2007年;1997年颁布《工业设计法案》,2007年修订。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专利保护类型有三类,分别是发明(保护期自申请日起20年)、实用证书(即实用新型,保护期自申请日起10年)及工业设计(即外观设计,保护期自申请日起5年,可续展2次,每次5年)。
二、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须向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文件使用英语。没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或者主要营业地不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公司申请专利要求委托专利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无特殊格式要求。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专利体系采用先申请原则。发明费用大致含申请费、检索和审查费及授权费(包括公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