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简介
秘鲁共和国是南美洲西部的一个国家。秘鲁是传统农矿业国,属拉美中等水平;矿产丰富,石油自给有余;工业以加工和装配业为主。
秘鲁是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和专利合作条约(PCT)的成员国,专利事务主管机关是秘鲁国家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局(INDECOPI),隶属于部长会议机构(PCM)。秘鲁于1991年颁布《对待外资、商标、专利、许可及版权的基本制度的决定》; 2000年颁布《工业产权基本制度的决定》,最新修订时间为2008年。秘鲁专利保护类型有三类,分别是发明(保护期自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保护期自申请日起10年)及外观设计(保护期自申请日起10年)。
二、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须向秘鲁国家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局提出,专利申请文件使用西班牙语。外国人申请专利不强制要求委托代理人,且秘鲁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充当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需全体发明人和申请人签字并公证、认证。智利专利体系采用先申请原则,申请提交后可在任何时间修改提交信息,申请在提交1个月后进入初步审查阶段,自申请日起18个月后公开。发明的实质审查须由申请人在公告日起6个月内提起且支付审查费后才能进行。发明及实用新型费用大致含申请费及审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