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简介
阿根廷共和国是位于南美洲南部的一个联邦共和制国家,工业门类较齐全,主要有钢铁、电力、汽车、石油、化工、纺织、机械、食品等,核工业发展水平居拉美前列,现拥有3座核电站,机器制造业具有相当水平,其生产的飞机已打入国际市场。
阿根廷是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的成员国,专利事务主管机关是阿根廷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阿根廷于1995年颁布《发明与实用新型法》,最新修订时间为2004年;1963年颁布《工业设计法》。阿根廷专利保护类型有三类,分别是发明(保护期自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保护期自申请日起10年)及工业设计(即外观设计,保护期自授权日起5年,可续展2次,每次5年)。
二、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须向阿根廷工业产权局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文件使用西班牙语。外国人委托代理机构申请,需要自申请日起40日内提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阿根廷专利体系采用先申请原则,申请提交后可自申请日起90日内修改任何提交信息,随后进入初步审查阶段,申请在申请日起18个月后公开。发明的实质审查须由申请人在申请日起3年内提起且支付审查费后才能进行。同时,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均须实质审查,外观设计无需审查。发明及实用新型费用大致含申请费及审查费,自申请日起第3年开始支付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