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简介
澳大利亚是全球土地面积第六大的国家,国土比整个西欧大一半,有多个城市曾被评为世界上最适宜居住的地方之一。其工业以制造业、建筑业和矿业为主。
澳大利亚是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和专利合作条约(PCT)的成员国,专利事务主管机关是澳大利亚创新、工业、科学、研究和高等教育部门。澳大利亚关于专利的立法较多,于1981年颁布《外观设计修正法案》;于1994年颁布《专利法案》(基于WTO的修改);于1998年、2003年、2006年颁布《知识产权法修正案》;于1999年颁布《知识产权法修正案》(基于边界拦截);于2000年颁布《专利修正法案》(增加了创新专利的规定);于2001年再次颁布了《专利修正法案》;于2003年颁布了包含最终修正的《外观设计法案》(于2010年进行了整理编纂);于1990年颁布《专利法案》(于2011年进行了整理编纂);于2012颁布《知识产权法修正案》(基于法庭诉讼)。澳大利亚专利保护类型有三类,分别是标准专利(即发明,保护期自申请日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日起20年)、创新专利(类似于实用新型,保护期自申请日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日起8年)及外观设计(保护期自申请日起5年,可续展5年)。
二、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须向澳大利亚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文件使用英语。外国人申请专利不强制要求委托代理机构,但需提供澳大利亚的有效地址。澳大利亚专利体系采用先申请原则,专利申请在提交后申请人可以在5年之内要求进行实质审查,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后1年左右将会受到第1次审查意见,当专利申请通过实质审查后,有3个月的异议公告期,如无人对该专利申请提出异议则获得授权,整个的申请周期在5年左右。专利申请费用大致含申请费及审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