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国家简介
捷克共和国(捷克语:Česká republika),简称捷克(捷克语:Česko),是一个中欧地区的内陆国家,其前身为捷克斯洛伐克(Československo),1993年与斯洛伐克和平地分离。捷克是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专利合作条约(PCT)的成员国、欧洲专利组织(EPO)成员国。捷克主要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关于植物新品种保护权,修订第184/2008Coll号法案,2006年4月25日第221/2006 Coll.号法案,关于工业产权的执行以及工业产权保护法的修正案等。
二. 专利申请
知识产权局(IPO CZ)是捷克共和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行政机构。IPO CZ于1919年成立,最初名为专利和商标局。IPO CZ的主要职责是为1.知识产权提供保护;2促进捷克共和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签订的国际条约的实现;3在知识产权执行领域与其他政府执行部门合作等。捷克的专利保护类型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人或其权利转让人可以提起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