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国家简介
法国全称为法兰西共和国,现在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是一个位于欧洲西部的半议会制半总统制国家。法国是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专利合作条约(PCT)的成员国、欧洲专利组织(EPO)成员国。 法国是世界上建立专利制度最早的国家之一,1791年1月7日,法国颁布首部《专利法》。1809年,颁布世界上最早的商标成文法——《备案商标保护法令》。18世纪末,法国颁布《表演权法》和《作者权法》,确立了大陆法系的基本概念和思路。1992年法国颁布《知识产权法典》。法国工业产权局(INPI)是依据1951年4月19日51-444号国家法令创建,隶属于法国经济、财政及工业部,其局长由部长理事会任命。
二. 专利申请
专利部主要负责专利申请的审查及相关工作,共有员工约140人,其中审查员80名。专利部下设3个处:颁发证书处、行政处和审查处。行政处负责专利的形式审查。法国不对专利进行实质性审查,只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并委托EPO进行检索。申请人可在INPI巴黎本部、INPI各地方分局或各省市信息办公室提交发明专利申请。INPI分局和各省市信息办公室将收到的发明专利申请转送INPI巴黎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