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国家简介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位于印支半岛最东端,首都河内,人口9050万。
越南是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和专利合作条约(PCT)的成员国,专利事务主管机关是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NOIP),成立于1982年7月,隶属于科学技术与环境部。于2005年颁布知识产权法,2009年修订。越南专利保护类型有三类,分别是发明(保护期20年),实用新型(10年)及外观设计(最长15年)。
二. 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须向越南国知局提出, 亦可向位于胡志明市和岘港市的分局提出,专利申请文件需用越南语。外国人如果在越南没有生产或营业地,则须通过越南本国的代理机构提出申请。越南专利体系采用先申请原则,申请提交后会在1个月内进行形式审查。发明的实质审查须由申请人或第三方在申请日起42个月内提起且支付审查费后才能进行,实用新型的期限是36个月。若发明申请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实质审查,则视为申请撤回。实质审查在收到请求后12个月内进行,审查合格后授权。发明费用大致含申请费,公开费,审查费及授权费。实用新型可以不提实质审查。
申请需签署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