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利人拥有相关系列产品(作品)的著作权,商标、专利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
(2)权利人的相关知识产权有遭到侵权的事实或潜在的侵权危险;
(3)我方为权利人提供上述范围的维权服务是通过下属调查公司及各地合作律师事务所开展工作,维权模式为全风险代理,前期不收取客户任何律师费或办案成本费用,但同时需要授权方符合以下条件:
a.授权范围。权利人应当一次性授予我方全国范围,至少是全国大陆地区5-7个以上侵权率较高的省份或直辖市内(重灾区)维权代理权,否则由于授权范围狭窄,不符合我方产业化维权模式,因无法降低我方维权成本,我方将按照传统维权模式,收取权利人的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但不收取律师费用。
b. 权利资质审查。我方专业维权律师将首先审查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权属是否有瑕疵,授权链条是否连贯,知识产权类别与维权授权是否匹配,以及相关文件是否符合有效证据的相关形式和内容要求。只有通过前期审查的客户方可以享有我方在全国的免费维权服务。